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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电协: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

来源:中电协   发布时间:2015-09-29   阅读量:3867

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

 

中电协〔2015〕105号

 

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

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,是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也是启动和实施“中国制造2025”、“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20)”的关键之年。

按照国家“中国制造2025”和“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20)”的总体要求,中国电器工业应依靠创新驱动,加强提质增效,促进转型升级,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,全面实现电器工业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,统筹行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路径,推动我国从电器工业制造大国到强国的转变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做出应有贡献。

按照“中国制造2025”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,为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,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,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“中国制造”整体形象,加大对电工行业优秀企业和品牌的宣传力度,扩大影响力,进一步提升行业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,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携会刊《电器工业》杂志特举办“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”系列宣传活动。本次活动旨在促进我国电工行业提升品牌意识,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,进一步加强电工行业开拓创新、勇于进取的良好氛围,为电工行业继续快速、稳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宣传舆论支持。

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主报名和行业专家推荐的方式,以近年获得“国家科技进步奖”、“中国工业大奖”、“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”以及各省、市名牌、名优产品等荣誉称号;受到国家、地方政府或者行业主管单位、其他社会组织表彰等为考察依据,重点宣传电工行业中的领军人物、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。

本次活动下设: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、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企业、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人物、中国电器工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、中国电器工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、中国电器工业最佳解决方案供应商。

请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,踊跃报名!

 

附件:1、宣传活动组织细则

2、宣传活动评价指标

3、宣传活动报名回执

 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电器工业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5年7月6日


附件1:

2015年度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细则

第一章          总则

第一条  为了保证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,保证宣传效果的有效性、权威性,贯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服务行业、服务企业的宗旨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  本次活动按照协会统一部署、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开展,以助力企业建设、推进行业发展为目标,结合企业品牌建设、行业影响力、技术创新、诚实守信等指标进行宣传。

第三条  本次活动由协会会刊《电器工业》杂志社承办。

第二章          活动组织

第四条 由协会领导、专家组成组织委员会,对本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,对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进行指导。

第五条 组织委员会

顾问:杨启明

主任:郭振岩

副主任:方晓燕、周彦伦

成员:白文波、金忠利、郝 军、王劲光、卢琛钰、王琨、吴珂


第一章         申请条件

第六条 申请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应首先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(一)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合法企业,企业以电工电器设备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为主营业务;

(二)遵纪守法,依法纳税,没有受法律制裁的不良纪录;

(三)主要经济指标居同行业企业领先水平,产品品牌应为自主品牌,且该品牌在主要销售市场(国内、国外)已申请获得标识注册或同等效力的法律保护;

(四)企业在全国或地方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,曾受到国家、地方政府或者行业主管单位、其他社会组织的表彰。

第七条 申请企业按照本次活动的规定呈报宣传材料,承担本次活动的相关义务。

第二章         审核程序

第八条 《电器工业》杂志社对申请企业填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对其中的数据指标进行核实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,对符合要求的材料提请组织委员会审议。

第九条 组织委员会讨论申请企业的材料,进行综合考虑,审定入选企业名单。

第十条 在协会网站上对入选企业进行专栏公示,接受行业企业的反馈意见,公示期15天。

第十一条 根据组织委员会的意见和公示结果,最终确定入选宣传活动企业的名单。

第五章 宣传服务

第十二条 媒体宣传

(一)协会会刊《电器工业》杂志对活动进展情况动态报道,并对重点企业进行采访报道;

(二)《电器工业》杂志开设“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系列宣传活动”栏目,对参加宣传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;

(三)利用《电器工业》杂志的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渠道,对该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;

(四)《电器工业》杂志编辑出版的《中国电气产经观察》(电子期刊)每期进行面向行业领导、负责人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定向信息推送;

(五)协会官网开辟宣传企业展示专栏,对活动的进展、入选企业信息进行全程跟踪报道;

(六)邀请行业杂志对活动进展进行新闻报道;

(七)邀请行业知名网站和分支机构网站全程跟踪报道。

第十三条 大会表彰

(一)在协会理事会议上总结宣传活动举办情况,为参加宣传的企业颁牌,并邀请政府和行业领导出席讲话;

(二)邀请行业权威媒体对会议和授牌进行宣传报道。

第十四条 宣传画册(中英文对照)

(一)出版精美画册,对每个入选奖项做2P宣传;

(二)向入选企业免费赠送宣传画册10册。

第六章         企业权利和义务

第十五条 对本次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。

第十六条 在《电器工业》优先宣传企业相关品牌、产品、市场等信息。

第十七条 宣传活动费用每一项贰万捌仟元整

第七章         附则

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补充说明确定。

第十九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电器工业协会。



 

 

 

 


负责人:吴 珂

联系人:吴义然 010-68132884、13681273251

柏朋成 010-68132884、13522644111

姚明科 010-68167472、13811051801

伏  旭 010-68212344、13521162411

网  址:http://www.ceeia.com   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网

地  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1230号楼    邮编: 100070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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